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近日发布《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信用评价工作,提升行业信用建设。该办法适用于中国房协及省级协会会员单位,参评企业需具有法人资格,成立满三年,正常经营,且近两年度房地产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%。企业可通过“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信用评价系统”注册申报,提交包括资质证书、公司介绍、管理制度清单等在内的材料。中国房协发展部负责日常工作,不收费。各地协会需推广并组织企业参与,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应带头参与,以提升行业形象。表现突出的企业和组织单位将获重点推荐和表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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